受疫情影响,2022年度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我省部分考区停考,部分考区因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当地防疫要求考前临时作出考试调整,影响部分考生正常参加考试。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22〕33号)有关安排和我省各地实际情况,现定于2022年12月组织一次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有关安排及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考对象
(一)9月3日至4日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停考考区的考生,涉及吉安考区和鹰潭考区所有考生。
(二)9月3日至4日已完成全国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但因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当地防疫要求考前临时作出考试调整的考区考生,涉及九江考区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和赣州考区已核定未参加考试的考生。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定于2022年12月3日至4日举行,共2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12月3日至4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二)考试地点。属于延考对象的考生在报考所在地设区市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三、考务日程
(一)2022年11月15日前,“江西省财政厅官网”和“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将另行公布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二)2022年12月3日至4日组织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
(三)2022年12月31日前,下发2022年度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成绩数据,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属于我省延考对象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择一申请延考或退费,如考生选择退费,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未按时申请的,默认参加12月3日至4日组织的延期考试。
(二)参加此次延考的考生考前应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自觉做好考前个人健康管理及监测。确认参加2022年度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的考生,后续若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延期考试,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可延长1年,但不再办理退费。
(三)不属于此次延考对象的考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上传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办理退费申请,并由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退费,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请考生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退费申请的,视为正常缺考,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不再延长。
由于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在申请退费时应上传提供本人2022年9月3日至4日不能参加考试的如下证明材料之一:
1.本人2022年9月3日或4日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截屏图片;
2.居住地所在社区(或街道或村委)出具的封控或隔离证明(应加盖出具该证明的单位印章);
3.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涉及考生居住的场所封控或隔离通知;
4.其他足以证明本人被封控或被隔离等相关材料。
(四)考生应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实提交的退费信息,所填写的收款人和收款账号信息必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填写开户银行时应明细到**银行**支行(或**银行**营业部)。如因考生填报的退费信息错误,导致退款不成功,将无法再次办理退费,属于此次延考对象的考生也无法参加考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由于退费程序复杂,各设区市考区财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收到本考区考生退费申请后,预计于2022年12月10日前办理完所有退费支付手续。
(六)部分银行针对银行卡小额交易不发送短信,请考生注意关注银行卡的交易明细。
附件:各设区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江西省财政厅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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