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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私家车保有量的日益增长,带动了洗车行业的蓬勃发展。然而不少洗车企业缺乏资质,并存在随意排放、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针对洗车行业各种诟病,梅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梅陇城管中队)春申工作站对片区内各洗车服务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老板,请您出示洗车备案证明!”检查中,执法队员重点查验了各商户洗车备案证明,对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商户,执法队员向他们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他们十日内补办备案手续。
执法队员发现,部分洗车店存在占用人行道洗车情况,严重影响过往行人通行。据此,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停止作业,排除妨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执法队员就规范洗车经营行为,向各商家作了普法宣教。据统计,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共向6家洗车店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
根据《上海市机动车清洗保洁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申请成立机动车清洗企业应当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的10日内,向所在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下一步,梅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加强对洗车店动态监管,对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的行为,将依法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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