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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绿美广东:《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7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3-06-05 14:52:44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绿美广东建设有了法治保障。近日,《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本次《条例》修订对原条例进行了全面整合与补充,增加了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相关法规条文,同时着重强调了古树名木的相关保护规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增加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相关法规条文

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修订将林地、生态公益林、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整合到条例进行规定,形成一个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后续省人大常委会还将继续推动制定修改一系地方性法规,推动形成森林保护发展的严密法规制度体系。

在林地保护方面,《条例》明确了实行占用林地总量控制,确保本行政区域内的林地保有量不减少;明确了占用林地限制性规定;明确了严格实施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要求使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按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林地;完善了应急使用林地制度,明确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急需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可以先行使用林地。

在生态公益林建设方面,广东省始终走在全国前列。《条例》明确了公益林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和公益林的划定,对公益林的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实行差异化管理;明确了公益林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公益林中的乔木林改造为竹林、灌木林,对生态环境脆弱仅适宜生长灌木林的公益林应当予以严格保护;规范了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与监管,规定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建立健全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调整机制。

同时,《条例》加强了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法治保障,针对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六大行动”等方面内容,补充完善保障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城乡一体绿化系统推进、全民爱绿植绿护绿的全面推进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提升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治理水平,对全面落实林长制,创新造林绿化机制、强化资源保护监管等内容作出规范。

对古树名木保护作出特别规定

本次《条例》修订着重强调了古树名木的相关保护规定。广东省古树名木是以特定的乡土树种和地域性经济树种为载体、具有浓郁岭南文化特色的珍贵资源,具有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双重特性。据了解,截至2022年底,我省现有古树名木84390株,其中树龄500年以上的古树761株。

在本次《条例》修订中,明确了古树名木的分级保护制度,对古树名木的定义、认定及公布作出规定。同时建立健全了古树名木的各项保护制度,设置保护标志和保护设施、推进视频监控保护,建立日常养护责任制,明确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和相应保护措施,明确古树名木迁移的法定条件和审批程序等。

此外,《条例》对古树名木的合理利用和死亡处理等特殊情形作了规范,规范了禁止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行为,对砍伐、擅自迁移等八类违法行为作了规定并新设了法律责任。

全国率先规定林长制考核内容

据了解,在本次修订中,《条例》有多个“率先”之举。在全国地方立法中率先规定了林长制考核内容。明确县级以上林长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内容,规定各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县级以上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内容覆盖了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方方面面。

同时,《条例》率先规定了建立健全跨行政区划的森林资源协同发展工作机制、集中连片打造高质量林分和优美林相;率先规定了林下种养相关制度;率先规定了对生态环境脆弱仅适宜生长灌木林的公益林予以严格保护等。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立法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例如,针对外来物种入侵影响生物安全的问题,在《条例》中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和防治,组织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治理,防范和化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风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确需引进的,应当进行科学评估,并依法取得批准。针对过去对建设项目占用林地论证不够充分,造成严重生态影响的问题,在《条例》中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等部门在办理矿藏开采等行政许可时,应当加强对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内容的审查,并对矿业权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其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不因采矿权终止而免除作了补充细化的规定。

广东全省森林面积达1.43亿亩

据了解,广东省是林业大省。省林业局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广东全省森林面积达1.43亿亩,森林覆盖率53.03%,蓄积量5.78亿立方米,林业产业连续 12 年位居全国第一。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40多年来,全省累计参加义务植树人数12多亿人次,植树超50亿株。根据《广东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方案(2023-2035年)》,2023-2035年广东全省将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总任务4626万亩,其中林分优化提升1565万亩,森林抚育提升3061万亩,使全省森林质量大幅度提升,森林结构更加优化,单位面积森林生物量增量及碳汇能力进入全国前列。

采写:南都记者 吴璇 实习生 潘竞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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