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3日,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的玛嘉百货商店。(南方周末实习生 郭馨阳/图)
在裁判文书网以“纳益其尔”为关键词搜索,自2019年以来,民事判决书有1152份,裁定书有3116份,绝大多数被告是中国各地的路边小店。
不管纳益其尔批量式维权的动机如何,目前至少可以确认的是,纳益其尔获赔颇丰。“但它拥有有效的商标权,因此其权利基础不受影响。”
(相关资料图)
300毫升的绿色圆柱形罐体,四片切开的芦荟依次叠加,92%的含量标识,配上“NATURE REPUBLIC”(中译名:自然乐园)的商标,这是株式会社纳益其尔旗下的芦荟胶产品。
(naturerepublic.cn网站截图/图)
株式会社纳益其尔是韩国首尔的一家化妆品企业,2009年创建了“NATURE REPUBLIC”品牌。
纳益其尔凭借爆款产品芦荟胶,在2013年前后借助韩流和韩妆的东风在中国风行一时,不少当红明星都曾为其代言,其在中国市场也推出过数款爆火的芦荟胶产品。
不过,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纳益其尔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在中国批量式对终端销售商铺提起诉讼。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纳益其尔”为关键词搜索,2019年至今已有1152份判决书,第三方工商信息软件所显示的诉讼风险信息则高达13135条。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纳益其尔在中国的批量诉讼获益有可能超过1600万元,与该公司2022年的在华销售总利润相当。
被起诉的中国小店也在尝试“反击”。有被告通过律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NATURE REPUBLIC”商标无效。
由于纳益其尔的中译名“自然乐园”已于2009年在中国被注册,他们进入中国市场时将中文商标改为“自然共和国”,并于2013年9月17日获批。但在中国市场,经销商、消费者仍习惯称呼其为“自然乐园”。同年,纳益其尔还在中国注册了第10494197号“NATURE REPUBLIC”商标,也就是诉讼主要涉及的商标。
2023年3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第8843792号“自然共和国”商标和第10494197号“NATURE REPUBLIC”商标无效,理由是其中译名中含有不宜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的词汇。
商标被宣告无效后,裁判文书网显示,2023年3月31日至6月共有5篇司法文书,原告纳益其尔均撤诉。
卖50元,遭索赔12000元
玛嘉百货商店是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的一家化妆品店,面积10平方米,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并不显眼。店铺里摆放着洗发水、洗面奶、乳液、面霜等日用化妆品。
玛嘉老板王维徳告诉记者,由于他的顾客主要是外国人,对芦荟胶的需求并不高,所以他几乎不卖芦荟胶。
2019年10月,王维德在进货时顺手拿了三罐芦荟胶,想试试水。他还特意叮嘱经销商“拿正品”,“可能那个芦荟胶之前挺火的,有一些本地顾客总问我。”
他店里的芦荟胶只卖出去了一罐。两个月后,他将剩下的两罐放在店门口的货架上——这个货架主要摆放滞销产品。
但由此而来的诉讼却让王维德猝不及防。
2020年初,他的店里来了两三名陌生男子,一进店就问有没有纳益其尔芦荟胶。他们买下了那两罐,微信支付50元后,还拍下了货架的照片。
2020年9月,王维德收到了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传票,得知自己被纳益其尔公司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告上了法庭。
直到那时,王维德才知道,当时的陌生男子是纳益其尔请的公证人员。他们所拍的照片在庭审中也成为了玛嘉售卖带有“NATURE REPUBLIC”商标商品的证据。
法院审理认为,由于纳益其尔是商标专有权人,有权对相关产品的品牌、包装、商标本身等自行鉴定。庭审中,纳益其尔明确表示玛嘉所售卖芦荟胶并非正品。
为证明是从正规渠道进货,王维德提交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等。
这些文件并未得到法院认可。法院审理认为,玛嘉百货商店仅提交了有效使用期与涉案侵权商品不一致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复印件,未提交相关的进货凭证来证明其销售的侵权商品具有合法来源。因此,玛嘉百货商店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2021年7月23日,越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玛嘉百货商店立即停止销售涉案侵犯纳益其尔第10494197号“NATURE REPUBLIC”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赔偿纳益其尔12000元。
王维德不服,上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2年9月1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维德坚称自己售卖的芦荟胶是正品,“进价十多块钱的东西,谁会专门去找假货?”
上千起诉讼
和玛嘉百货商店有相似遭遇的不在少数。在裁判文书网以“纳益其尔”为关键词搜索,自2019年以来,民事判决书有1152份,裁定书有3116份。
最早的诉讼始于2019年。2019年下半年,福建省南平市的多家化妆品店突然收到法院的传票,纳益其尔以商标侵权为由将化妆品店起诉,要求停止销售带有“NATURE REPUBLIC”“纳益其尔”标识的产品、销毁侵权库存产品并进行赔偿。
随后,辽宁、山西、河北、河南、湖北、江苏、广东等地的多家化妆品店也陆续被纳益其尔以相同的理由诉至法院。
记者梳理司法文书发现,株式会社纳益其尔和纳益其尔北京分公司均作为原告提起过诉讼,而被告中除了销售芦荟胶的公司,更多的则是小型的便利店、百货店、化妆品店,以及个体工商户。
上海(天津)申浩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宇第一次接触到纳益其尔索赔案件是在2020年9月,至今已代理了30起相关诉讼。
赵宇的团队做过数据搜集分析,发现纳益其尔作为原告发起的诉讼有4500起左右,商标侵权占到99%,被告几乎都是终端销售的小门店。
纳益其尔的诉求几乎如出一辙:要求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犯纳益其尔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赔偿经济损失,对中国各地小门店的索赔金额多在20000-50000元之间。
由于诉讼期间纳益其尔的商标仍在有效期内,且大多数被告无法提供有效抗辩证据,因此法院一般判决被告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并销毁库存侵权商品,判定的赔偿金额大多数在5000-15000元之间。
在赵宇看来,纳益其尔之所以能在大部分案件中胜诉,主要是因为个体商铺的维权意识较差,举证能力弱,“不少是街边的化妆品店,可能一次进货就二三十个,背后的进货渠道和交易信息可能不太健全”。
据他了解,还有不少商铺选择私下和解,“撤诉的裁定很多,不少商铺不太愿意应诉。纳益其尔以诉讼给被告压力,还给出相应的和解条件,可能8000-10000元,找个律师也得花一万。由于知识产权领域相对来说比较专业,刚接到传票的时候,他们会比较懵,不确定能否打赢”。
2023年5月26日,北京纳益其尔公司的展示台,最中间的就是芦荟胶。(南方周末记者 魏翠翠/图)
抗辩关键
法院鉴别街边小店售卖的“自然乐园”芦荟胶产品真伪的关键是防伪标识。
判决书显示,正品和假货的区别在于盒盖右下方的芦荟花图案,图案左侧由下至上的第三个叶片内侧是否有锯齿。
“但是肉眼无法看出区别,需要用放大镜比对才能看到其中的细微差别。”赵宇表示,纳益其尔不同批次生产的芦荟胶的防伪标识也有细微差别,纳益其尔自身没有技术追溯系统,终端销售门店更是无法辨别真伪。
纳益其尔北京分公司在2023年5月26日告诉记者,防伪标识一年一换,目前该公司在中国市场已经没有自己的店铺,只有代理商和经销商。
王维德也怀疑纳益其尔方分辨真伪的标准,“也许就是把旧包装改成新包装,然后把我们卖的旧包装产品打成假的”。
在上千家被告中,也有少数能够抗辩成功。赵宇曾帮助同样被纳益其尔以“侵害商标权”为由起诉的天津市蓟县博常伊人化妆品店抗诉成功。
司法文书显示,纳益其尔诉请博常伊人化妆品店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共计40000元。
博常伊人化妆品店辩称其销售的产品是通过正规合法途径购进,向法庭说明上游供应商为天津众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并提交了销售单、付款凭证等证据。
博常伊人化妆品店向法庭提供的证据表明,涉案产品来源于青岛一品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是纳益其尔的总经销商,涉案产品来源指向原告纳益其尔。
2020年12月7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博常伊人化妆品店立即停止销售侵犯第10494197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驳回纳益其尔的其他诉讼请求。
赵宇表示,抗辩成功的关键在于能够提供商品的合法来源。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艳芳对记者分析,由于纳益其尔是商标的合法权利人,那么举证责任在被告。如果销售的是正品,不管是哪个生产线,终端店铺都不构成侵权;如果销售的是假货,但店铺能够提供合法来源,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王艳芳于1996年7月至2021年8月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工作,曾任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长、二级高级法官。
“知识产权法里规定了合法来源抗辩,只要能证明商品有合法来源,就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因为法律也要保障商业的交易安全。”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阮开欣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具体而言,证明商品具有合法来源的证据包括,从上游购买芦荟胶的购货合同、付款凭证、发票、销售清单、售货单等等。
“如果证据比较欠缺,可以找上游供应商作证,证明商品有合法来源即可。”赵宇解释。
是否存在恶意诉讼?
王维德说,被起诉之后,他再也不卖纳益其尔的产品。除了商家的抱怨之外,纳益其尔的批量式诉讼维权也引发了一些争议,有舆论称其行为系“恶意诉讼”。
不过,王艳芳认为,纳益其尔的诉讼不能被归为“恶意诉讼”。“所谓恶意诉讼,是指它没有权利,或明知权利有问题,还来主张权利,屡次起诉撤诉给被告造成很多困扰的情况。”王艳芳解释。
在阮开欣看来,纳益其尔“拥有有效的商标权,因此其权利基础不受影响”,这意味着,由于纳益其尔拥有合法商标,提起诉讼维权在法律层面上并没有问题。
但起诉个体工商户的维权方式却值得商榷。
赵宇说,纳益其尔维权无可厚非,“但起诉四千多家,还专门找特别小的门店、个体户维权,通过司法诉讼的压力促使他们交钱,再去撤案,维权方式存在一定问题”。
赵宇认为,纳益其尔的主要诉讼意图是获得经济赔偿,而不是真正的清理市场,“打小的个体门店可以向对方要钱,一个要一万,现在4000多家,还有一些案子(的结果)没有上(裁判文书)网。”
2023年5月26日至6月14日,记者多次联系北京纳益其尔公司,以了解其批量维权的目的,以及商标被宣告无效之后的维权计划,该公司一直称负责人工作繁忙无法接受采访。
不管纳益其尔批量式维权的动机如何,目前至少可以确认的是,纳益其尔获赔颇丰。记者统计了裁判文书网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的64份判决书,被告全是小百货店,纳益其尔获赔46.15万元,平均每个案件获赔约7200元。
按裁判文书网上所载的1152份判决书,估计纳益其尔获赔约数百万元。此外,被告中还包含了部分供应商和大公司。记者根据从部分被告的律师处获得的判决书统计了部分10万元及以上的高额判赔,14份判决书中的总判赔金额高达829万,其中最高的判赔金额是200万元。
这份判令赔偿200万元的判决由苏州市中院在2022年8月18日作出,200万元的赔偿额由广州市大龙化妆品有限公司和岳阳自然乐园化妆品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纳益其尔官方披露的企业年报显示,2022年该公司在华销售额3567万元,净利润1636万元。
最高法提审的案件也曾开庭审理。赵宇回忆,最高法的法官也当庭提出疑问,“那些小化妆品店都将上游经销商的信息告知了纳益其尔,你们为何没有对这些企业进行相应的沟通与交涉?”
纳益其尔的代理律师回复称不了解原因。法官则要求,纳益其尔应该对这些问题做具体的说明和陈述。
王艳芳认为,即使构成侵权,赔偿的标准也需要根据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来确定,“但这些在实践中很难查清,那赔偿额度也不宜过高。如果说几千个案子加起来,每个一两万元,总数额也不得了”。
王艳芳也从这种批量诉讼中发现,这些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相对单薄,提供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据还不够规范,法律合规意识还需要加强;而对于司法机关而言,遇到这种大批量起诉的案件时,个案的赔偿额之间需要通盘考虑,才会有比较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既要保护权利人的基本权利,也要在消费者和相关的市场主体间做一个平衡”。
南方周末记者 魏翠翠 南方周末实习生 郭馨阳
来源:“南方周末”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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